近期,局方下发关于成立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的通知,全国各地,对无人机、无人驾驶航空器,都呈现越来越重视的一个发展趋势。无人机、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春天即将来临。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协会、基金会:
为切实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抓紧、抓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管理各项工作。按照民航局新时代民航强国建设的战略安排和局领导相关批示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清副局长
副组长:殷时军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司、航安办、政法司、计划司、财务司、人教司、国际司、运输司、飞标司、适航司、机场司、空管办、公安局、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信息中心各1名领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空管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总协调人各1人。空管办许浩主任为办公室主任,刘连喜副巡视员为办公室副主任,杨非为总协调人
(三)工作组
以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为核心成立由政法司、运输司、飞标司、适航司、机场司、空管办、公安局、空管局、运行监控中心、信息中心组成的、跨司局的5个工作组。分别是:运行工作组、空管工作组、技术应用工作组、适航工作组及人员资质工作组。运行工作组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领导,空管办指派1名处室领导协助联络。其他各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司局领导担任,各工作组联络员由牵头司局指派1名处室领导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其他司局指定人员参加各工作组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可根据具体工作建立由产学研用多方参与的专家组作为技术支撑。
整体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二、工作职责
(一) 领导小组
全面组织指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研究民航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安排,统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民航各单位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