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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的春天要来了?
来源:民航局 | 作者:enuav666 | 发布时间: 2018-05-26 | 26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

督促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部暑和要求协调全行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和成员单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 工作组

承担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调研和征求意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各组主要职责分别:

1.运行工作组:主要负责制定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概念、路线图、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重点研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需求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的运行合格审定、市场监管、安保、运行风险评估等工作。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牵头组织,空管办协助。

2.空管工作组:主要负责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策略及法规建设。搭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平台重点研究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与传统空中交通管理的融合方案。由空管办牵头组织。

3.技术应用工作组:主要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通信、导航、监视技术研究工作,重点研究适合我国的C2( command and contro1)、DAA( detect and avoid)及无线电频谱需求、解决方案规章标准。由空管办牵头组织。

4.适航工作组:主要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及型号合格审定相关政策、规章标准制定。重点研究无人驾驶航空器基于运行风险的适航审定和型号合格审定等工作。由适航司牵头组织。

5.人员资质工作组:主要负责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或操作者合格证资格管理相关政策机制、规章标准制定。重点研究独立式、分布式及集群飞行活动安全操作程序和技术规范等工作。由飞标司牵头组织

三、相关要求

(一) 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与民航运行及空域管理等工作密切相关,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认真抓好本单位相关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应给予工作组人员足够支持,确保各工作组按计划完成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二)按照上述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请各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参加领导小组的人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工作组牵头司局担任组长和联络员的人员信息,以及各司局参加工作组相关工作的指定人员信息以便函形式发空管办。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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